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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希淼:长租公寓运营乱象亟须整治 市场风险在集聚

来源:房掌柜  整理 河源房掌柜  2018-11-22 04:47:31
[摘要]长租公寓运营商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对租客来说,规范的住房租赁信贷产品通过“月付”的形式,能一定程度上减轻租客的经济负担;对长租公寓的托管机构或中介机构来说,也能为其补充一定的流动性资金。而违法的“租金贷”,则大大增加了租客的成本,成为不法机构实施诈骗的工具。住房租赁信贷产品的风险也不容忽视。若托管机构或中介机构资金链出现问题,租赁企业无法按期向房东付款,房东和租客的权益都会受到影响,如近期爆仓的杭州鼎家长租公寓。若托管机构或中介机构将上述“资金池”资金挪作他用,其所蕴含的风险危害也会很大。

当前,金融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的个人贷款在受理调查、风险评价、受托支付、贷后管理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对个人住房贷款还有首付比例等要求。但目前尚无住房租赁信贷的统一管理规定,对中介机构联合信托公司等发放的租房贷款要求并不明确,对网贷平台发放的“租金贷”等管理存在空白和模糊。因此,应加强制度建设,尽快补齐住房租赁信贷管理的短板。下一步,应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统一的管理细则,明确从业机构管理要求,规范住房租赁信贷行为,加强住房租赁信贷审慎经营,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具体来看,对第一类产品,应大力鼓励。采取正向激励等措施,推动正规金融机构进一步创新产品和服务,综合运用住房租赁贷款、信用卡分期等方式,更好地满足租赁市场需要。但也应做好资金监控,防范房东利用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套现。对第二类产品,应进行规范。如明确借贷条件、申请方式,既要方便租客借贷,也要防止过度借贷,将借贷杠杆控制在合理水平。同时,要对沉淀在长租公寓运营机构的资金进行托管或集中存管,减少资金被挪用的可能。还要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减少监管套利。对第三类产品,应严厉打击。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框架下,深入实施网络借贷风险整治活动,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对违法房产中介及网贷平台的打击力度。

(房掌柜整理自经济日报、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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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简艳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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