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政府下发通知,暂停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出售商品住宅(经批准的企业人才周转房除外)。同时,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规划性质审批,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变相改变建筑用途,不能按住宅户型设计改造。
海南曾于2018年出台全域限购政策,但限购政策只是针对居民家庭,不限制企业购房。可以看出,此次暂停企业购房,为此前的政策“打补丁”,杜绝了以企业名义购房炒房现象。
此前,已经有一些城市出台了禁止或者限制向企业售房的政策。有些城市明确不再允许企事业单位购房,如深圳2018年7月底明确,暂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深圳购买商品住房,停止办理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网签手续;西安2018年6月份明确,暂停企事业单位购买住房,防止以企业名义投机炒房;杭州2018年6月份明确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房);长沙于2018年6月份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上海则对企事业单位购房作出了一些限制性规定——购买商品住房企业必须同时符合设立年限已满5年,在上海累计缴纳税款金额已达100万元;企业职工人数10名及以上等条件。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表示,部分手握大量资金的买家通过注册公司摇号购房,对刚需形成挤压。限制企业购房,一是有利于堵住漏洞,避免个人绕开限购政策炒房;二是有助于“摇号购房”的公平性,防止企业“与民争利”。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2018年,各地坚持因城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强化地方调控主体责任,房地产市场整体保持稳定。当前,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不少人认为房地产调控政策可能会松懈。实际上,无论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内容来看,还是从地方政府的行动来看,坚持调控不放松的方向是明确的。
同时,应该明确,2019年将更加夯实相关城市主体责任。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责任在地方,不同城市面临不同情况,房地产产业链长,地方政府有必要根据市场情况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适时调整政策。
对此,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说,地方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通过完善住房发展规划,确定城市住房发展和市场稳定目标。同时,还应赋予地方政府更多调控自主权,把房地产市场稳定的主体责任真正地落实到地方,有效避免调控政策“一刀切”现象,实现地方政府从被动调控到主动调控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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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中国楼市出现调整,尤其是下半年调整力度较大,近段时间,部分城市也出现了政策松动和微调。专家预计,2019年“房住不炒”的政策主基调不会有实质性扭转,意即在支持居民合理自住型需求的同时,着力打压投资、投机性需求。随着去年下半年房地产市场持续降温,部分城市、部分区域2019年调控政策出现微调也在预期之中。
多地松绑房地产调控政策
近一个多月来,多个地方城市松绑了限购或者限售政策。其中,最为明确的是山东菏泽市,明确提出取消限售条件,这被理解成为“打响楼市松绑令的第一枪”。紧接着不少城市纷纷放宽购房限制。
1月10日,珠海市提出,将加快完善覆盖在珠海发展港澳人员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探索放宽澳门居民在购房等方面的限制。1月3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发布通知,暂停“摇号售房”规则。2018年12月底,广州市出台最新规定,可异地提取公积金进行购房;几乎同时,佛山市取消了购房最低准入条件。
回顾2018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由紧到松。相对应的是,地方政府政策层面也出现明显的两阶段变化:前三季度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涉及四限政策持续高压,整治市场秩序,上调房贷利率等;四季度调控政策略有松动的迹象,广州、武汉、南宁等部分城市局部放松限价,多城市下调房贷利率上浮比例,菏泽更是明确提出取消限售条件。
2018年12月,社科院发布的《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8-2019)》指出,综合房地产市场周期、前期需求释放以及政策调控的多重影响,进入2018年下半年后,随着持续三年的调控政策逐渐显现效应,部分城市楼市逐渐显露疲态,土地溢价率不断下降、土地流拍不断增加,部分城市的库存又进入上升通道。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2018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继续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基于此,未来“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主基调保持不变,在支持居民合理居住型需求的同时,着力打压投资、投机性需求,缓解热点城市房价上涨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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